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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指南

投资法律法规

用几行文字说明每部主要法律的内容,并附现行官方文本链接。从这里开始,然后向律师或会计师核实细节。

联邦法律发布于 阿联酋法律法规门户网站。英文文本为译文:在依据某项条款之前,请核对阿拉伯文文本并寻求法律建议。

投资与公司

2021年第32号联邦法令《商业公司法》

规定了内陆的五种公司形式:普通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LLC)、公众股份公司和非公众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伙人为2至50名,也可以由一人设立并单独持有。自由区公司在其所在自由区规则有规定的事项上,适用该自由区的规则。

自2021年起,外国投资者可以全资拥有内陆公司,但内阁列为具有战略影响的业务活动除外。

核实于2026年10月。 另请参阅: 阿联酋政府门户网站:商业公司外资全资所有.

2022年第50号联邦法令《商业交易法》

即商法典,涵盖商人及其账簿、商号、商业合同和买卖、商业代理、银行业务,以及支票和其他商业票据,线上和线下开展的业务均适用。商业贷款未约定利率的,按市场利率计息,但不得超过9%,且不得计收复利。该法自2023年1月2日起施行,取代了1993年第18号联邦法律。

核实于2026年10月。

2023年第51号联邦法令《财务重组和破产法》

为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三条途径:与债权人达成预防性和解、重组计划或破产。案件由专门的破产法院审理。该法适用于受《商业公司法》管辖的公司、商人和持牌专业服务机构;自由区内有自身破产规则的企业则适用其规则。该法取代了2016年第9号联邦法令。

核实于2026年10月。

2025年第10号联邦法令《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和扩散融资法》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以及指定非金融行业和职业,必须评估自身风险、核查客户身份、保存记录并报告可疑交易。洗钱可处1至10年监禁,并处100,000迪拉姆至500万迪拉姆罚款;涉案财产价值更高的,按该价值处罚。该法取代了2018年第20号联邦法令。

核实于2026年10月。

税收

2022年第47号联邦法令《企业和商业税法》

企业所得税适用于2023年6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期。应税收入在375,000迪拉姆以内的部分税率为0%,超过部分税率为9%。合格自由区主体的合格收入适用0%税率,其余收入适用9%。政府实体、合格公益实体和部分投资基金免税。

核实于2026年10月。 另请参阅: 联邦税务局:阿联酋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2017年第8号联邦法令《增值税法》

增值税自2018年1月1日起征收,标准税率为5%。零税率供应包括出口到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增值税区以外、国际运输、原油和天然气、投资用贵金属、新建住宅的首次出售或出租,以及部分教育和医疗服务。部分金融服务以及住宅的后续出售和出租免税。登记门槛由实施条例规定。

核实于2026年10月。

2017年第7号联邦法令《消费税法》

在经营过程中生产、进口、从指定区域放行或囤积应税商品,须缴纳消费税。税率由内阁确定,上限为消费税计税价格的200%。该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最近一次由2025年第7号和第17号联邦法令修订。

核实于2026年10月。

2022年第28号联邦法令《税收程序法》

适用于所有联邦税种的通用规则:记账和电子发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审计、税务评定、异议和上诉、退税和行政罚款,以及纳税人和联邦税务局的权利与义务。该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2017年第7号联邦法律。

核实于2026年10月。

就业与居留

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劳动关系法》

私营部门劳动法,自2022年2月2日起施行。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可以续签。正常工作时间最长为每天8小时或每周48小时,试用期最长6个月,通知期为30至90天,年假每年至少30天。服务满一年的外籍全职员工可获得离职补偿金:前五年每年21天基本工资,此后每年30天基本工资,总额最多为两年工资。

核实于2026年10月。

2021年第29号联邦法令《外国人入境和居留法》

规范外国人进入阿联酋和在阿联酋(包括自由区)居住的事项:签证和居留许可、其续签和注销,以及违规处罚。该法由联邦身份、公民、海关和口岸安全局执行,其实施条例规定了签证类型。该法取代了1973年第6号联邦法律。

核实于2026年10月。

自由区

2004年第8号联邦法律《金融自由区法》

允许通过联邦法令设立金融自由区。联邦民事和商事法律不适用于金融自由区内;其他联邦法律仍然适用,包括有关洗钱的刑事法律。在区内持牌的机构不得吸收阿联酋市场的存款,也不得进行迪拉姆交易。

核实于2026年10月。

《ADGM 2020年公司条例》

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的公司法,依据2013年第4号阿布扎比法律于2020年4月29日颁布。条例涵盖在该区设立和注册公司,并豁免限定范围公司的审计义务。

其他自由区也发布各自的公司条例,可在各管理机构的网站上查阅。

核实于2026年10月。

房地产

2006年第7号迪拜法律《不动产登记法》

在迪拜土地局设立不动产登记册。不动产所有权归阿联酋和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国民及其拥有的公司,但经统治者批准,外国人可以在指定区域拥有永久产权,或持有最长99年的用益权或租赁权。

核实于2026年10月。

2007年第8号迪拜法律《房地产开发托管账户法》

出售期房的开发商必须持牌并在迪拜土地局登记,并为每个项目在认可银行开设托管账户。买家的付款存入该账户,只能用于建设该项目。

核实于2026年10月。

2007年第26号迪拜法律《房东与租户关系法》

规范迪拜的租赁关系。租约必须在房地产监管局(RERA)登记,房东与租户之间的纠纷由专门的仲裁庭审理。任何一方希望在续租时调整租金或条款,必须在租约到期前90天通知对方。房东希望在租约到期时收回房产,例如用于拆除、翻修或自住,必须通过公证人或挂号邮件提前12个月通知。

核实于2026年10月。

2019年第13号阿布扎比法律(修订2005年第19号《房地产法》)

允许外国个人和公司在阿布扎比指定投资区域内拥有并自由交易房产。在这些区域以外,所有权仍归阿联酋国民及享有同等待遇者。持有10年以上用益权或地上权(musataha)的权利人,无需所有人许可即可出售或抵押这些权利。

核实于2026年10月。

关于这些文本

阿联酋法律修订频繁,因此本指南对每部法律作简短概述,并链接到发布机构保存的现行文本,而不复制原文。每份概述均在所示月份对照该文本审阅。商业方面请参阅 商业与税务;如需帮助,请在以下名录中查找律师或会计师: 企业名录.

本指南为一般性概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